改革再出发|“三医”政策落地,基层治理怎减负/增效?
编者按
梁嘉琳
“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创办人、研究员
史晨瑾
“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主编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该决定在基层治理方面设置了专门段落: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在全面深化医改的新时期,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后半程冲刺期,迫切需要基于中国国情,推进健康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需要推进包括“三医”协同在内的部门协同(横向协同),更需要“跳出卫生办卫生”,树立“大卫生观”“大健康观”,推进中央、地方各级党政部门协同(纵向协同)。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各行政部门的“条”、各级政府的“块”交错纵横形成的“条块分割”行政管理体制。要防止“条块”脱节乃至冲突,需要平衡好“全面完整准确落实中央战略部署”与“维持地方积极性与创造性”之间的矛盾:
在“抓落实”方面:要打通健康中国战略在基层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最后一公里”(作为“健康细胞的”家庭、企业、学校,等等)。
这需要动员不分男女、城乡、贫富、职业的全体国民,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还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履行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基本养老服务的筹资主体、办医主体、保障主体等责任——为防止从中央到地方的委托—代理失灵,需要一方面提升健康指标在地方党政官员考核指标的比重,另一方面推进“突出政绩共享”“失败责任共担”,让地方敢于改革、愿意改革。
在“保活力”方面:基层政权、群众自治组织作为中国政治体系的神经末梢,权力小、责任大、能力弱。长期以来,苦于上级政策“一刀切”与层层加码,难于频繁应付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简称“督检考”)任务,以及容易被“感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瘴痼。
除进一步松绑减负之外,仍需大幅提高基层组织的组织动员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面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的基层党建工作能力。
同时,需要用好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等队伍。按照中办、国办2016年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此外,要按照中央202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
具体到本行业,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文中就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应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以《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中的“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为例,涵盖个人、社会、政府三方责任,“条块”体系彼此嵌套,互相牵连。
针对“亚健康”人群的一级、二级预防:包括公益性心理服务(如: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的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社会化心理服务(如:独立执业或互联网平台的心理咨询师);
针对已有精神心理疾病人群的二级、三级预防:包括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科/心理科、专科类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中的精神康复;
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政法委/卫健委“条条”、网格化社区“块块”的协同管理模式,以及对第一类精神类药品的政府采购、定价、定点供应、财政保障模式。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基层“减负”,成为近年来政策指导文件的主流基调。
今年7月底,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强调,要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切实解决过频过繁问题,严格规范从基层借调干部。
2018年12月,《健康时报》刊发《基层医生快疯了!一个月填40种表,看病只能抽空!》,曾报道村医“填表格”压力大的现状。
2019年,国家卫健委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措施的通知》,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基层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者的日常压力,提出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活动、统筹材料收取、加强信息化管理、精简会议文件、切实为医务人员减负等五大方面共计19条措施。
2022年,国家卫健委基层健康司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提出,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数据“一数一源”,确保数据质量可控、源头可溯,切实为基层减负。
本编辑部认为,在基层治理层面,比“减负”更重要的是“增能”,特此建议如下:
鼓励发展新型患者组织:为推进医疗机构外(“院外”)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实现患者及其家庭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赋能,应在传统的“官办”社会团体之外,大力鼓励协会类(如:癌症康复协会)、基金会类(如:单病种公益基金会)、草根社群类(如:患者互助社群)、专业公司类(如:基于大数据的患者赋能公司)等各类新型患者组织发展壮大,开展“患者组织星级评定”体系以实现优胜劣汰,推动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与患者组织负责人/典型患者代表协商对话、政策宣教;
健全优化社会支持系统:当前,作为“条线”的医疗体系、公共卫生体系与作为“块块”的基层治理体系难以深度融合。对照发达国家,拥有包括个案管理师、医务社工、社会社工、志愿者在内的专业工种。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的从业人员,他们一方面提供家境调查、家务代理、生命管理方案策划等专业社会服务,另一方面提供院外随访、心理疗愈、居家照护等专业健康服务。
下一步,应探索建设基于“全人健康”的社会支持体系,并与医疗卫生体系有序衔接;并出台面向本辖区局面的“社会支持指南”,帮助其最高效地找到优质的社会服务机构。
用足用好基层治理资源:基层治理体系是距离群众最近、与群众利益最相关的服务主体。为最大化“三医”(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主管部门的行政效能,应做实做强村委会、居委会(“村居两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履行以下职能: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育公共卫生领域社区社会组织、协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卫生政策/健康促进等宣教活动、开展环境治理等爱国卫生等活动;
应秉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探索将“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医务社工”建设等,尽快纳入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优化基层社会工作机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重点任务中,构建健康中国战略落地的最广泛统一战线,形成“亿家促健康”“万会倡健康”的强大声势。
有基于此,本次刊载两篇中央正部级领导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磅解读文章,来自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的《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吴汉圣的《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特此刊发,以飨读者——
标题
改革再出发|“三医”政策落地,
基层治理怎减负/增效?
篇目一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本篇作者
訚柏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正部级)
来源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辅导读本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目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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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深刻认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最高领导人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决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就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新的安排部署,对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
01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社会治理体系放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中部署。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2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的必然要求
最高领导人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我们在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期盼。
只有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使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才能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03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多于不利条件,但仍然面临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解决的矛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
只有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隐患,才能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扎实抓好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重点任务的落实
《决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制度完善、机制创新、效能提升,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点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要扎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01
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 、就地解决,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要大力弘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聚焦家庭、婚恋、邻里、债务纠纷等重点方面,滚动开展排查化解,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提升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水平,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区、校园等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室建设,壮大专业心理矫治队伍,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要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
02
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影响我国社会治安深层次问题、建设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途径。
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长期斗争、依法打击 、标本兼治、精准督导,有效防范整治行业领域、农村“村霸”网络等涉黑恶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要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和针对妇女儿童、留守老人的突出违法犯罪。
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着力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能力,切实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要立足于教育、挽救、预防,加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落实教育矫治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心理疏导、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提升回归社会的能力。
要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健全源头防范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服务管理体系,对确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依法落实强制医疗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03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把完善体制机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要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要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要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扩大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和社会公信力。
要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整合市域资源力量,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的高效服务。
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统筹深化户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融入城市的期盼。
要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权责清单,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能力。
三、准确把握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最高领导人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社会治理的路径目标、理念原则、根本取向、方法手段、着力重点,为我们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决落实这些基本要求,确保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治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01
坚持党的领导
要加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全过程,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真正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 、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构建起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0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归属。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工作首位,推动听民声察民情常态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
要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机制,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泛参与者。
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尺,建立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社会治理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大群众意见在社会治理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真正把评判“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终评判者。
03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有效方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要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社会治理各层次、各领域,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要推进科学立法,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找准立法切口,制定接地气、有特色、真管用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以良法保障善治。
要推进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推进公正司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提高服判息诉率和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推进全民守法,建设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社会治理。
04
坚持夯实基层基础
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
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政策导向,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
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
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干部掌握情况、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本领,推动社会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篇目二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本篇作者
吴汉圣
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
正文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
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发展
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最高领导人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和全局高度,大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推动社会工作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治理根基,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局面。
01
党的社会工作理论创新发展
最高领导人围绕新时代为什么要加强社会工作、怎样加强社会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了对党的社会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在根本原则上,强调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在价值取向上,强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民生为大,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重点任务上,强调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在方法路径上,强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在基础保障上,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力量,等等。
02
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命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二十大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战略部署中都明确了社会工作有关任务。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作为党中央职能部门,省、市、县级党委组建社会工作部门,这是党的社会工作领导体系的重大改革。
社会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中央层面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等,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有力加强了党对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统筹。
03
社会工作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
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出台一系列针对性举措,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大幅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和减少督查检查、评选评比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党在社会工作领域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平稳推进,有力促进了社会领域各类组织健康发展。
04
社会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中
的作用有效彰显
社会工作在扩大社会参与、协调社会利益、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人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形成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在党组织领导和党员示范带动下,60多万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大量社会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活跃在各个领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社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城市规模快速扩展和农村地区“空心化”等,给社会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更高,思想认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日益多元,给社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大量涌现,给社会工作提出新的课题;
互联网和新技术普及应用,社会交往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给社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所有这些,都迫切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以破解,其中首要的是从健全体制机制上着力。
01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全面领导
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谋划和推进社会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作出安排,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社会工作各领域,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02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战略举措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对于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从根本上为社会发展进步夯实基础。这就要求我们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03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是增强社会工作整体效能
的重要支撑
社会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方共同参与、合力推动。只有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才能明晰各方权责关系,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融合。
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建立起上下贯通、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级各方增进协同配合,促进社会工作高效统筹协调。
04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是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的内在需要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参与,把各方面积极性调动起来。推动社会领域各类组织健康发展,做好各类群体凝聚服务,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就要求我们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各类组织、各类群体的引领服务,让全社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全体人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汇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认真落实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的重点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
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精准施策聚焦社会工作重点领域,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健全汇集民智、化解民忧
的体制机制
《决定》强调,“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我们要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构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各方积极参与的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智慧和力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用好用足信访工作“晴雨表”,真实把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的制度机制,把统一领导的要求规范化、具体化。继续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共同推动有关任务落实。
02
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的体制机制
《决定》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党的二十大党章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这为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了党内法规依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与组织、宣传、政法和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政策举措,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着力清理基层组织“滥挂牌”问题,推动资源、服务、管理等下沉基层,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03
健全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
的体制机制
《决定》强调:“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群团组织体系,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研究深化改革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明确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责;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优势,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和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04
健全增强党在新兴领域
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的体制机制
《决定》强调:“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三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基层党建的重要阵地。要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优化地方党委“两新”工委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社会工作部门归口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各负其责、街道社区(园区)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
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方法,把思想政治引领与凝聚服务结合起来,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引领正确发展方向,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05
健全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
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决定》强调:“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专业教育培养力度,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好用好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等队伍。
推进职业体系建设,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社会工作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
健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工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分工合作、具体推动的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建设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的志愿队伍,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美丽中国建设、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任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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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一期《健康治理新作/名家见面会》:三明医改重要推动者詹积富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申卫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与国家卫健委卢春山巡视员合著)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二期《推进“健康共同富裕”,破解“健康不平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冯文猛(共同富裕解读)、中国劳科院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机制)、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分会主委杜兆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
献礼党代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三期《科普专家/患者组织建言专病防控政策体系》:国家健康科普专家支修益(癌症)、罕见病患者组织发展网络黄如方(罕见病)、上海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督导专家费超(认知障碍)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四期《机构改革落子“健康中国”:“三医”并立:前瞻与对策》:原国务院医改办监察专员赖诗卿、原省级卫生厅处长孟立联、国际医疗/社保体系专家邵晓军、“一体化监管”专家梁嘉琳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五期《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大数据局/乡村振兴局改革:对健康科技/数据/资金的影响》:国内最大临床转化机构前领导朱同玉、国家卫健委数据治理专家曹艳林、农工党中央健康扶贫专家周峰、“三流合一”治理专家梁嘉琳
献礼全国两会“追寻理想中国”第六期《老龄事业统筹:从卫健委到民政部的影响》:全国政协常委阮诗玮(养老服务)、养老金融50人论坛成员胡继晔(养老金融)、国家老龄研究基地副院长杨一帆(养老监管)
“追寻理想中国”第七期《2023-2024卫生/医保政策:展望与对策》:王宗凡主任(个人账户改革与门诊统筹解读)、高雪主任(耗材与IVD集采解读)、刘晓云主任(中央医疗卫生体系文件解读)、王仲(中央全科/专科医疗文件解读)、娄宇(医保立法与执法解读)
新“学术战疫”第一期:破解新冠就医用药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主委迟春花(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韧性)、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原会长郭泰鸿(新冠物资应急储备)、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系主任张屹立(新冠疫情省份“脆弱度”排名)
新“学术战疫”第二期:医疗韧性与药品可负担:江苏基层卫生协会书记夏迎秋(基层医疗机构韧性)、同济医学院卫管学院副院长陶红兵(医疗体系整合)、天津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吴晶(新冠药物定价)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一期:启动仪式&专题讲座:医疗管理学大家刘庭芳、卫生法学大家王晨光、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韩布新、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石琦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二期:疾控体系改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控中心前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流行病学大家曾光(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三期:卫生应急管理:曾三次给中央政治局讲课的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应急管理大家薛澜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四期:医药创新:中国药促会会长宋瑞霖、国家药监局专家库成员宋华琳、国家药审中心原首席科学家王刚(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五期:小微企业、普通市民/患者保障:广东卫生厅原巡视员廖新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袁伟、杭州“城市大脑”首席技术官申永生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一期《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二期《“新基建”背景下的未来医疗健康产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及《新型健康服务业监管模式创新》《互联网医疗示范项目指标体系》两项重大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首发式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一期(疫情防控篇):流行病学大家曾光、美国UCLA公卫学院副院长张作风、英国牛津大学终身教授陈铮鸣、德国德中卫生健康管理协会中国主任徐洪波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二期(社会保障篇):中国社科院陈秋霖主任、美国医保中心蔡立明博士、英国国王大学杨维教授、德国医保专家邵晓军博士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一期《医保、医院、医生:如何跳出“猫鼠游戏”》:徐毓才(卫健管理)、蔡海清(医保管理)、邹新春(医院管理)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二期《医疗、医保、医药:患者参与和权益保护》:段涛院长(公立医院患者委员会/患者体验部)、瞿晓颖主任(外资医疗机构患者服务)、王立新秘书长(大型患者组织)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三期《医改重点:“保大病”“保小病”还是“保预防”》:顾雪非主任(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咨询专家)、康韦女士(原研药行业协会RDPAC执行总裁)、徐华锋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四期《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如何全面落地?》:赵淳会长(中国社会办医领域协会领导)、廖志仁会长(大型三甲民营医院创办人)、周萍教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五期《如何保护医疗数据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俞思伟主任(医疗卫生信息化专家)、叶荔姗主任(试点城市数据管理专家)、宁宣凤律师(数据安全法律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六期《反商业贿赂,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解读》:王宏志专家(国家医保局课题负责人)、姚洪副秘书长(协会分管医疗健康信用工作领导)、范可律师(药品招采法律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七期《后疫情时期:如何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苗艳青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专家)、尹朝霞主任(深圳“罗湖医改”基层医疗重要贡献者)、李杰(基层诊所产业专家、信息化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八期《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健康融入城乡治理》:孔灵芝女士(原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卢永研究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王兰教授(同济大学健康城市实验室)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一期《国家医保局生物制品带量采购前瞻》:张斌院长(武汉医保局胰岛素带量采购试点)、朱斐秘书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抗体制剂带量采购)、洪飞先生(患者组织淋巴瘤之家创始人)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二期《从医联体到健共体:医疗/医保政策如何协同?》:国家卫健委医共体指导专家林枫教授(部委专家)、浙江玉环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院长董寅(医院集团)、健共体(南平)互联网医院院长宋斌(数字健共体)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三期《全人全程的全科医学服务展望》: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袁蓓蓓教授(部委专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合工作委员会主席杜兆辉医生(全科管理者)、北京儿童医院童缘网负责人苏小虎(儿科全科服务平台)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四期《医疗“好差评”模式:医院/医师信用评价与监管》:汪剑锋(福建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日记(苏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史岩(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部副主任)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五期《民法典对患者、医院医生、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郑雪倩(医事法)与刘炫麟(医药法)、公益律师韩晓晨(患者服务)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六期《医药/医疗反垄断政策前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成员孟雁北(政策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反垄断法分析)、律师万江(反垄断案例分析)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一期《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上海药监局原局长唐民皓(政策解读)、彭天曜律师(合规指引)、张廷杰总监(准入策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期《医疗/医药反腐动向》: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王岳(政策解读)、资深医药准入专家点苍鹤(药企策略)、孙超律师(合规指引)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三期《健康政策半年展望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毓辉(健康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宋新(数字健康政策)、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姚岚(医保商保政策)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四期《DRG除外支付》:国家医改云南玉溪DRG项目专家刘芷辰(DRG政策)、“村夫日记”创始人赵衡(DRG对商保与药企影响)、资深政务副总裁陈炳澍(企业DRG实操)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五期《公立/民营医院亏损治理》:湖北省医改办原副主任阮小明(新冠疫情对医院影响)、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专家刘宏伟(公立医院亏损建言)、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领导余小宝院长(民营医院亏损建言)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六期《医保按疗效(健康效果)付费》:国家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陈英耀(上海医保局试点)、美国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茁(美国欧盟案例)、徐州医保局待遇医药处处长杨义森(医保配套法规政策)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七期《中成药集采: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谢雁鸣(价值评估与真实世界研究)、“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集采竞标:准入路径与报价策略)、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政策体系:打破三大惯例,洞察五大趋势)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八期《惠民保:政企关系与多层次保障》: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咨询专家朱铭来(价值评估模型)、成都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廖凌(“惠蓉保”)、某商保公司部门副总严霄(“共保体”设计)、镁信健康前高管蔡卓(创新药准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九期《创新药放弃医保创新高:标内/标外、院内/院外哪个香?》: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宣建伟(中美对比与价值评估)、上海医保局咨询专家(医保药品落地机制)、准入培训专家徐川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期《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动向与操作规程》: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专家龚忆莼(过度医疗判定)、国家医保局医保法规咨询专家张卿(欺诈骗保判定)、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医保飞行检查常见争议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专家张群(医院医保质量管理)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一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DRG/DIP政策咨询专家杨燕绥(为健康付费与健康绩效评估),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组长(医药/医疗类编码进展),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临床论证组组长郭默宁(DRG临床质量管理),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支付+”创新医保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六大动向)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二期《医学指南/共识:医政管理变局与对策》: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于宗河(专家共识—医学指南—国家诊疗规范:行政监管逻辑)、中国临床实践指南联盟联合发起人、《实用内科学》主编王吉耀(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前置性审查与“推荐意见”合理性评价)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期《医疗/医药反腐整治:医院/药企如何研判/应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主委级专家宋冬雷、世界50强药企前高管丁利华、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梁嘉琳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一期《反腐之后,如何倡廉:公立医院薪酬绩效改革论辩》:中央推广的“三明医改”卫健委领导周显葆、国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运营管理部部长宿小满、知名医院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秦永方、有关部委医疗反腐课题组长梁嘉琳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二期《大型医院巡查方案公布:前瞻、问题与对策》:国家卫健委法律咨询专家、反腐倡廉政策咨询专家,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干部,知名医院管理研究所专家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梁嘉琳 | 审稿
李佩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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